(亚罗士打20日讯)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重申,州政府管理水源的权限包括蓄水区及河流域,因此任何一方取水就必须付费。
他今日在达鲁阿曼州政府大厦召开的记者会,促请槟州政府出示合约,以证明从吉打慕达河取水并无需付水费给吉打州。
槟州供水机构首席执行员拿督杰瑟尼较早前指出,槟城取水是根据1985年吉打和槟城法令(边界变更)(325法令)下进行, 而该法令并未提及取生水需付费。
针对此,莫哈末沙努西强调,槟城与吉打之间并没有任何有效合约证明槟州从慕达河及乌鲁姆拉蓄水区取水无需付费。
“我不确定是否有合约,如果有,槟城可以提供给我。”
他坦言,以前的确是没有任何一方取水需要付费,包括在州内,但是自2006年工业水源服务法令(WSIA)生效后,情况已有所改变。
他解释,水源属于州政府的权限,而国家水务服务委员会(SPAN)则属于监管机构。
“州政府管理水源的权限包括蓄水区及河流域,因此任何一方取水必须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