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1日讯)吉打公青团和全国公青团法律局促请吉打州务大臣莫哈末沙努西及警方停止压制人民言论自由的行动。
吉打公青团团长莫哈末菲道斯和全国公青团法律局秘书林志权今日发联署文告,促请警方停止对付批评沙努西的人士。
他们认为,使用法令调查涉案个人,是对言论自由的压迫,也破坏了人民对政府的制衡概念。
他们也担心警方的行动会造成“恐惧文化”,导致人民不再敢行使联邦宪法保障的权利。
他们认为,警方对这些人的调查是一种残忍的行为,违反了我国联邦宪法第10条规定的言论自由的法治。
因此,他们促请警方立即停止对有关人士使用这些法令。
他们也认为吉打州务大臣应该为这起事件负起全部责任,并就未能为政府领袖树立好榜样而向人民道歉。
目前警方已扣查4人,并援引3项法律条文调查有关人士,即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路设备及服务)。
“这4个人在社交网站上针对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在新冠肺炎逝者遗体冷冻货柜的粗鲁笑话作出批评。”
莫哈末菲道斯和林志权认为,在任何实行民主制度、尊重自由权的国家,每一个受人民委托的政治领袖都应该对人民负责,人民也有权利和权力批评政治人物的行为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