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暨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表示,槟州政府和行动党坚决捍卫槟城使用洁净水的权利,而不是喝泥水,并批评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持有政治立场,不尊重联邦宪法和河岸水权的法律原则。
他今日发文告批评,国家水务委员会未能履行其作为独立国家供水监管机构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因认为吉打州政府要在慕达河一带建造河岸蓄水池计划并无不妥,尽管他们承认14个深20公尺至30公尺,及宽度可达一公里的河岸蓄水池,可能会减少慕达河对槟城的水供。
“吉打州务大臣莫哈末沙努西在宣布这项计划时,竟傲慢地说出若槟城拒绝支付生水费,那就‘准备’喝泥水。当SPAN对此表现宽容,或不打算介入以阻止180万名槟城人喝泥水时,SPAN如何能继续发挥其作为国家水供监管机构的功能?”
他说,这显然环境及水务部长端依布拉欣正勾搭其伊斯兰党成员勾,帮助沙努西以此中央政府计划向槟城“勒索”金钱,而此计划的成本尚不明。
“槟城受联邦宪法保护,拥有从自身边境的河流中抽水的合法权,满足180万名槟城人80%的用水需求。”
他说,联邦清单内的附表9已列明水务、淤积控制和河岸水权乃属于州事务。若吉打和中央政府通过执行这计划迫使槟城人喝泥水,侵犯了槟城法权和河岸水权,那么槟城可以将吉打和联邦政府告上法庭。
“沙努西应停止这类欺凌手段,因为要槟州为从自己境内取得的水付费,是非法和违宪的做法。首先,槟州和吉打之间的多项协议,包括1985年吉打与槟州( 边界修改)法都同意了两州边界线的位置。”
他补充,一名河岸拥有人,无论是地主或好像槟州这样的州属,只要该河流处于槟州边境,那么他就有不可被剥夺的河水使用权和提取权,而河流路线也不能通过人为来操控、修道或调整。槟城有权获得一贯数量和质量的原水。
他指出,槟城作为河岸拥有人,可就任何污染或影响到慕达河水质和水量的干扰行动要求赔偿。槟州政府和行动党坚决捍卫槟城使用洁净水的权利,而不是喝泥水。
他表示,在过去64年里,没有一个中央政府与另一个州政府合谋向另一个州属的人民发出喝泥水的威胁。这种具分裂性的言论和做法,可能会不必要的加剧冲突和不满情绪。
“国盟和伊斯兰党内阁为了政治利益而牺牲联邦宪法权利和义务,是极其鲁莽和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