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针对双溪赖枷碇芭木屋让路建警总部一事,槟州首长曹观友表示,联邦土地与矿务局仅允许拆除那些在3月15日后,已清空且未被占用的民宅。
他今午与槟行政议员佳日星、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峇都蛮州议员古玛列森、槟州首长政治秘书郑来兴,以及槟州副总警长拿督阿都阿兹,召开会议讨论“枷碇芭46间木屋让路建新警察总部”后,得出上述结论。
出席该会议的单位还包括联邦土地与矿务局、州与县属土地局、州城乡规划局,以及州房屋委员会。
他指出,除了上述结论外,槟州警察总部将向内政部提出上诉,以恢复在2007年提出的赔偿金予受该计划影响的居民。
他续说,在上诉结果出炉以前,任何对被占用单位所采取的行动将被延后。
他补充,内政部在第12大马计划下获得拨款,以在槟城建立新的警局总部,该计划预料将在数个月内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