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9日讯) 前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被控利用其职位,为其妻子妻子周玉清公司索贿,以及商人彭丽君被控串谋一案,今日在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过堂,辩方基于文件太多,须3个月时间详读,而获法庭批准案展至5月28日过堂。
3名被告今日豁免出庭,并由辩护律师代表出庭,其中林冠英和周玉清由雷尔代表,而彭丽君则由A.鲁班古玛代表。
控方律师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沙菲益和艾斯拉共同表示,他们于本月16日把涉及案件的文件打印成纸本,交给雷尔和A.鲁班古玛。
他说,有关纸本文件超过100份,同时超过1000页。
雷尔指出,案件的文件过多,需3个月时间详阅,因此双方皆向法官阿末阿扎礼要求安排5月28日过堂,并获得法官批准。
林冠英是被控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身为槟首长与槟州发展机构(PDC)董事会主席,在光大28楼滥用职权索取37万2009令吉,以给予其夫人周玉清通过Syarikat 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有限公司,以确保Magnificient Emblem有限公司,献议价值1161万令吉的威中柔府及威南峇都加湾劳工村计划,取得征求建议书,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也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彭丽君则被控与林冠英串谋有关上述事件,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至少5倍贿赂金额,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周玉清面对3项控状,即一项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第4(1)(a)、以及2项第4(1)(b)条文。
根据3项控状,周玉清于2013年10月7日及2014年8月4日在马六甲一大众银行,涉及洗黑钱活动,收取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有限公司8万7009令吉非法活动收益,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4(1)(a)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周玉清也被控于2014年9月3日及2015年8月11日,以及2015年9月4日及2016年3月6日,分别收取该公司18万令吉及10万5000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触犯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不低过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根据3项控状,周玉清于2013年10月7日及2014年8月4日在马六甲一大众银行,涉及洗黑钱活动,收取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 Consultancy有限公司8万7009令吉非法活动收益,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4(1)(a)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周玉清也被控于2014年9月3日及2015年8月11日,以及2015年9月4日及2016年3月6日,分别收取该公司18万令吉及10万5000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触犯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4(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不低过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