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9日讯) 行管令2.0期间,31岁华裔男子在没有申请准证下就在路边设棚摆卖各类烟花爆竹,遭警方取缔。
威北警区主任诺再尼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麦曼珍警方于昨日下午1时在接获投报后前往北海拉惹乌达路边大棚展开突击行动,当场逮捕一名无法出示销售烟花准证的华裔男子,并充公桌上各类烟花爆竹及110令吉的现款。
他说,当时各类烟花爆竹是摆在桌上,供顾客挑选。
“被充公的物品是各类烟花爆竹、桌椅及110令吉现款。”
据警方调查显示,嫌犯有3项罪案前科。
他指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
他提醒,任何售卖烟花爆竹的人士,必须附上合法公司授权售卖烟花爆竹的代理副本,作为证明,才可以向警方作出申请。
他说,虽然政府允许在大型节庆可以售卖及购买烟花爆竹,但业者必须以合法的方式销售。
他表示,警方会继续严格监督和检查业者是否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也会监督市面上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