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2日讯)交通部及国家银行受促制定条规,阐明送餐员在使用非商业注册的私家摩哆工作时,一旦遭遇车祸也能获得保险公司理赔。
太平消费人保险顾问杜清和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他早前接获一名巫裔送餐员投诉,称在11月13日骑摩哆前往一家餐厅取餐,准备送往顾客家时,却在途中发生车祸,导致摩哆毁坏。
他指该名送餐员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可是申请遭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送餐员的摩哆是注册为私家摩哆,不能用在商业用途,即运送餐点,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我在接获有关投诉后,也派职员向太平陆路交通局查询,但官员却告知送餐员的摩哆,其实无需向当局注册为商业用途摩哆,因为现阶段并没有相关条例的存在。”
他补充,本身接著将该名送餐员的个案,向多家保险公司高层讨论,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则建议,送餐员日后在购买摩哆保险时,可在选项方面选择“商业用途”,虽然保费会高一些,惟在发生意外时,仍可据理力争赔偿。
杜清和认为,以私家摩哆购买“商业用途”保险,固然是其中一项可行的方案,但却不是政府当局的明文条例,所以送餐员仍无法获得充份的保障。
鉴于目前有越来越多的青年加入送餐员行列,他为此呼吁交通部与国家银行沟通,拟定清晰的条文,阐明送餐员的摩哆尽管在陆路交通局是注册为私人用途,但在购买保险时必须选购商业用途保险。
“如果政府有明文规定,则保险公司和送餐员就需遵从,意味著广大送餐员的利益将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