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3男1女涉及酒驾被控上庭,其中3人俯首认罪,被判监禁一天、罚款1万令吉及吊销驾照2年,另一名华裔男子不认罪,获准以1万3000令吉保外候审。
4人被控于12月5日至12日,在东北县内遭警方路障行动中被截停,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抵触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5A(1)条文。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和不超过3万令吉,以及吊销驾照至少2年。
华裔男子莫伟宏(24岁,餐厅助理)酒精含量达120毫克、华裔女子黄依婉(31岁)酒精含量达120毫克、印裔男子维嘉山卡(25岁、工程师)酒精含量达94毫克;3人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时皆表示认罪。
推事法德丽娜判处3人各监禁一天、罚款1万令吉和吊销驾照2年,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以4个月监禁取代。
另外,华裔男子纪福豪(50岁)的酒精含量达164毫克,惟他在庭上不认罪,推事允许对方以1万3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外出,择订明年1月19日过堂。
以上人名皆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