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提醒消费人不要轻忽银行暂缓还贷的措施。
根据国家银行指出,任何在6个月后延长暂缓还贷的要求,全根据个别银行重组贷款后视个别情况而定。
因此,槟消协呼吁迫切需要重组贷款的消费人,在9月30日的截止日期前,尽快前往各自的银行重洽贷款。
该会主席莫希丁今日发文告,促请消费人千万不要等到最后一分钟才提出要求。
“原因是,紧接著截止日期之后,任何人拖欠付款都被视为犯规,并开始累计利息。”
他说,拥有多项贷款或超过一个银行,或者扣薪还贷以及还贷有困难的消费人,可以向信用咨询和债务管理机构(AKPK)求助。
他指该机构可以咨询,或者在需要时,重组贷款人的多项贷款,以便维护该人的财务利益。
“我们欢迎国家银行将2%利率降低0.25%,而至年率为1.75%。降低房贷利率对B40低下阶层,以及M2中等阶层有利。”
他说,B40和M40社群更需要援助,是因为政府在最近将B40群体的最高家庭收入从4360令吉增加到4849令吉。
他指出,政府也将M40分为4个群组,即M1到M4。M40群体的M2群组,收入是介于5880令吉到7099令吉。
他说,降低利率将减轻消费人缴付房贷的财务负担,但槟消协不同意以降低利率来刺激购屋。
他认为,即使降低利率可以鼓励消费人购屋和帮助发展商,但在目前这种不稳定的情况下,这将会把金融机构和消费人暴露于更大的危机。
他说,与其出售房屋,发展商应该慎重考虑先租后买的房购方式来消除滞销。
“它对各方都更加安全,对发展商、银行和租户皆为如此。发展商可以通过出租来出售他们滞销的产业,无须让消费人在就业不稳定的时期承担贷款压力,而银行也没有加大放贷的风险。”
他说,政府应订立住宅租赁法来保障屋主和租户的利益。在许多事件中,屋主面对租户长期拖欠租金,或者将屋子损坏而不肯搬迁的难题。租户则不希望租金突然提高或者突然终止合约。
“我们建议在住宅租赁法实行之后,在各州成立一个仲裁庭处理租屋的争执。这项措施将让业主更有信心出租房屋,而有潜能的租户也知道屋主要他们搬迁并不容易,除非他们违反了租约。”
槟消协对消费人重申,已签约暂缓还贷的人,必须尽快前往银行洽谈。如果他们有还贷的财务困难,不要等到问题失控才向信用咨询和债务管理机构求助。
他说,与其等银行放贷给公众购屋,发展商应该出租滞销的房屋,或者以先租后买的方式出售。如此一来,即可明显降低银行和消费人的财务风险。推行住宅租赁法保护屋主和租户的利益,也是迫切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