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3日讯)霹雳州政府今日公布已改良的2019年霹州房屋政策,通过改善多项房屋方案,全力发展廉价及中价房屋,协助M40及B40中下收入群体,一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其中,州政府将以城市及郊区来制定廉价、中价及可负担房屋的屋价、增加房屋面积、简化发展商开放土著房屋单位程序、豁免规划费、发展费减至5%、廉价组屋免管理费等。
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末费沙说,霹州行政议会在1月9日已批准州房屋政策,并择定今年4月1日落实,希望在2022年达到兴建5万间“我的霹州房屋”目标。
他周三在霹州秘书署召开记者会时说,新政策下将以A区(城市区)及B区(郊外区),即市议会及县议会来制定屋价。
“在市政厅及市议会的地区,廉价、中价及可负担房屋的屋价分别是9万令吉、18万令吉及25万令吉以下;县议会的地区分别是7万、14万及24万令吉以下。”
“至于城市及郊外的廉价屋面积分别至少900及850平方尺,中价屋至少950平方尺及可负担房屋至少1000平方尺。”
他指出,凡占地20英亩以下但超过300间屋及20英亩以上,须遵守“10:20:20:50”的建筑比例,即10%廉价、20%中价、20%可负担及50%任何价格的房屋。
豁免组屋管理费
他说,州政府将加强执法力度,严厉监督发展商,不让发展将土地分割售卖。若发展商不要兴建廉价屋,则必须向霹雳州房地产局缴付一笔罚金。
此外,他理解组屋面对收管理费的问题,因此,州房地产局将负起组屋的发展,豁免组屋居民的管理费。
“至于开放土著单位方面,发展商须向霹州房地产局登记,当局将于6个月内协助发展商出售土著单位,一旦成功售出,当局将抽取2%佣金。”
“若半年后仍未脱售,发展商可以申请将50%土著单位公开发售,条件是房屋建筑须达30%及非土著房屋单位已售出60%;当房屋建筑达80%及非土著房屋单位已售出90%,发展商可申请开放发售其余土著单位。”
此外,他指出,由于“我的霹州房屋”廉价及中价房屋是受统制价格的房屋,因此不会再享土著折扣的优惠。
大臣较早前也移交委任状予4名霹雳公共服务委员会新成员,即前霹州总警长拿督哈斯南、前霹州教育局局长拿督末拉金、前拉律马登司南马县议会主席拿督卡玛鲁丁及前近打县官员达米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