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表示,槟城海底隧道计划仍未走到向环境局提呈环境冲击评估报告的阶段,但他强调槟城政府必须按照规定取得环境局的批准,因为该计划势必对地面和海底环境影响甚巨。
他今日发文告表示,该部仍未正式接获任何关于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资讯,该部仅从媒体报导得知,槟城海底隧道长度为7.2公里,从槟岛新关仔角,衔接至威省的峇眼亚占。
他指出,“截至目前,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属下的环境局,都仍未正式被告知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详情。根据媒体报导,天然资源及环境部发现该计划正在展开可行性研究,而这并不是环境影响评估研究(EIA)。”
他解释,正常情况下,环境冲击评估报告是在该计划通过可行性研究后,相关细节才会被提交到环境局,以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修订计划的细节。
“若要评论该计划可能带来的影响,或者应对这些影响的方法,现阶段还言之过早。因此,如果说天然资源部还未批准环境评估的说法,并不正确。”
他也强调, 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必须遵守2015年的环境冲击评估命令。
他指出,这表示该计划的环境冲击评估报告,必须在计划开跑前,在《1974年环境品质法令》第34A条文下取得环境品质总监的批准,同时也必须该部属下其他机构的同意,以及国家硬体规划理事会(NPPC)的批准。
“天然资源及环境部敦促槟城州政府在推动这项大型计划时,必须遵守所有规定,因为该计划势必对地面和海底环境造成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