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配合槟岛市政厅于今年7月1日开始统一停车收费时间,当局已宪报槟岛290条道路将会征收停车费,并视当地需求分阶段进行,只有已设立新告示牌的路段才会正式收费。
槟岛市政厅财务管理小组交替主席黄顺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表示,自市政厅宣布将在290条道路征收停车费后引起争议,但他强调,此措施不会在7月1日就生效,而是分阶段进行。
他指出,一般上市政厅要在道路征收停车费,必须经过多个部门的批准程序,费时至少6个月或以上方能颁布宪报。为了避免日后每宪报一条道路都要花上半年的时间,当局在准备统一停车收费时,也决定宪报将实施停车收费制度的290条道路。
将设新告示牌
他解释,这些路段必须获市政厅月常会议通过后才会开始收费,当民众看到已设立新告示牌的道路,就意味著必须置放停车券,但目前还未在任何道路设立新的告示牌。
“当然,我们不会立即在290条道路落实停车费,将会视当地的需求而定,同时也会考量是否有必要在一些廉价屋或住宅区收费。”
他举例,一些较热门的商区,如卡巴星道,将会先实行停车收费制度。他说,在7月1日开始收费的道路,将会在现有的告示牌贴上更新统一收费时间的贴子,民众受促留意。
此外,根据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曹观友在槟州立法议会第13届第5季第一次会议给予光大区州议员郑来兴的书面问答,槟岛市政厅去年共发出10万8176张违例停车罚单,其中汽车占10万1693张、摩哆5288张、小型罗里或客货车1028张及大型罗里或巴士167张。
黄顺祥指出,违例停车罚款分为两种,即在停车格以外的公共区域停车50令吉;在停车格内停车但没置放停车券或超时停车则30令吉。
他说,每月平均会有30%至35%违例停车的车主会自动缴还市政厅发出的罚单。在15天内缴还罚单将获50%折扣,若在45天后还未缴付,当局将会发出法律声明通知书提醒车主。
“发出通知书后缴还罚单的机率会比较高,通常车主收到信函就会乖乖缴还罚单,但他们不获任何折扣。”
他指出,对于那些接获通知书还不愿缴付罚单的车主,市政厅将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将他们提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