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4日讯)还有3个星期就是农历新年,但威省新年摊格申请却反应冷清,至今仅有54项申请,其中24项申请获市政局批准,这也意味著有许多佳节摊格都是非法摆卖货品。
威省市议员陈宗兴指出,市局截至1月3日所接获的申请中,有24项申请获得批准,即威北14项、威中34项及威南6项,另一个申请因为地理位置在转角处而不获批准摆摊,其余的则在审核阶段。
他说,2015年7月份至2016年1月份,市局共批准了93项的申请,即威北31项、威中50项及威南12项,并拒绝了10项申请。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基于申请程序需要经过4个部门,包括执法组、建筑组、执照组及工程组费时3周审核和批准,所以他呼吁摆摊的小贩尽早申请临时摊格执照,市局将会尽速批准。
希望小贩守法
他说,一些摊位摆放在公共的停车位,官员需前往实地考察,有者营业地点设在交通要道,如果地点不适合摆摊,或阻挡公路使用者视线,这些申请都会被拒绝。
他也呼吁小贩切勿存有侥幸态度,执法单位将会巡视及取缔,确保所有小贩合法摆摊。
“今年的临时执照申请费用不变,申请者需缴付押低金150令吉,执照费140令吉,以及临时执照贴纸20令吉,每个凉棚租金则为每日50令吉。如果小贩占用付费停车位,每格每日另外付费12令吉租金,另加25%押低金。”
另外,无牌小贩一旦遭执法人员取缔,罚款介于250令吉至最高500令吉,所以他希望小贩守法,在取得威省市政局执照后才营业。
询及小贩在申请临时执照期间正等待市局审核会否遭到取缔时,他表示,执法官员将会网开一面。
据悉,一般在佳节申请临时摆摊的包括售卖年货、礼篮、应节商品的小贩,若一些商业单位需要搭棚占用马路或者停车位者,都必须向市局申请临时执照。市局将在佳节期间的2个月前开放给商贩申请。
陈宗兴今早前往大山脚巴刹路伯公埕实地考察,并向洪源喜庆之家第二代传人洪世强(42岁)了解其申请临时摊格的临时执照,后者一切依据程序行事,并已经申请临时执照有8年。
随同出席与会者包括巴当拉浪社委长陈梁发、巴当拉浪区州议员章瑛助理赖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