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0日讯)马青峇眼区团团长萧俊德接获超过10居民投诉,指威省市政局在没有证据下,就垃圾分类向居民发警告信,导致一些居民彻夜难眠,甚至不敢将垃圾置放在住家外。
他认为,市政局在实施垃圾分类前应该做好本分,包括置放可循环及不可循环的垃圾桶,甚至要求资源回收商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垃圾桶或者垃圾分类塑料袋才是上策。
他重申,今日召开记者会并不期望市议员或者州政府反驳或回应,只希望他们能够实实在在地先准备充裕的垃圾桶等配备后,才来要求市民给予配合。
他说,在过去一周,北海百乐苑就有约5名住户被指没有进行垃圾分类而遭当局发出警告信,但居民透露,闭路电视记录没有看到市政局执法人员前来检查,有者甚至当天也没有丢垃圾,却不知何故遭发警告信,让他们不解。
“警告信的内容阐明,若没有进行垃圾分类、没有将这些资源放在市局规定的塑料或没有置放在垃圾桶旁,可被罚款2000令吉、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居民恐慌不已
他说,市局发出的警告信或处于教育阶段,不过站在法律角度,这个警告信已是违法的通知信,甚至可遭采取行动对付,这让市井小民恐慌不已。
“我认为,在基本垃圾回收设施都还没做好的前提下,市局胡乱对居民发警告信是不恰当的。当住宅区频密有人接获警告信后,也导致居民深怕中招,不敢把垃圾放在家门前让垃圾车回收。”
他说,威省市政局既然要鼓吹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以达到环保效果,就应在原本的大垃圾桶旁,再设置多一个专门用来让民众丢掷可再循环资源的分类槽,并清楚列明那是资源回收桶。
“我们不奢望市政局能在各垃圾站点准备3个颜色的回收桶,即过往‘红色放玻璃、蓝色放纸张、橙色放塑胶铝和钢罐’,但若增设额外的回收垃圾桶,也足够让民众丢掷可回收资源。”
此外,资源回收商在赚取丰厚利润后,也应与市局配合,捐助垃圾桶或者垃圾分类袋等。
随同出席者包括马青州署理团长洪祖锖、槟州志工团团长苏勇钦、区团署理团长黄义伦、马华峇眼区会署理主席林海顺、副主席陈华盛、秘书陈诠锋、财政沈耀权、理事陈杨智等。
另一方面,该区团也呼吁地方政府在在七廊衔接拉惹乌达路(观音亭前)的大路旁为沟渠加盖,避免摩哆骑士坠入沟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