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5日讯)于去年11月遭霹州议会驳回的《2015年海滨及水源管理法案》,重新作出修改后,将带入此月召开的州议会寻求通过,以期有效管制霹州沿海一带的活动,提高州收入。
原为霹雳州第13届第3季第3次州议会第3项寻求通过的《2015年海滨及水源管理法案》,因为其中条例备受争议,在州议会中被朝野议员一致接纳撤回此法案的动议,并促请霹州政府重新检讨此法案中不妥之处。
其中一名提出撤回该法案的巴硕勿打码州议员泰伦斯奈杜表示,当时该法案在州议会被驳回的原因,是法案所提出的“水域活动”,包括一切在海、河、湖泊、地下水及沼泽地所进行的活动,都必须申请执照的条文,而此涵盖存在巨大争议。
“‘水域活动’涵盖意义太广,其中还包括沼泽地上所进行的活动,这是不合逻辑的,若依据此定义,属于沼泽地的稻田业者也须向委员会申请执照,或会导致该委员会权力过大。”
整理水域活动名单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目前,小组正重新收窄该法案中“水域活动”的定义,并整理出全新的“水域活动”名单,而名单也将在近期内,即下一次的州议会进行前出炉。
此外,迪遮州议员郑立慷表示,水源活动不应包括内陆地区的水源,因为若涵盖范围太广,法令也难以执行。目前,霹州急需管理的是海域地带的活动,所以法案内所提出的管理范围也将会收窄至海域一带。
他认为,海岸一带的业者的确有必要申请相关执照,以便让州政府能够掌握相关资料,加强管辖效果,但却不认同向这些业者征收执照费,因为这或会造成他们的经济负担。
也是该法案讨论小组成员之一的郑立慷说,该小组已召开了2次的咨询会议讨论,也针对《2015海滨及水源管理法案》里一些不妥的条例提出意见,有待州政府作出修改。
公正党十八丁州议员蔡依霖说,由于该法案乃是州政府全新的计划,因此不能太仓促进行,需收集大众意见,以分析其可行性,、进行深入的研究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