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槟州垃圾源头分类小组主任温乃坤指出,该小组已拟定垃圾源头分类条例,并已呈交州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温乃坤今日出席彩虹天堂酒店垃圾源头分类试点计划后,在记者会受询时表示,该小组共拟定了两项法律条例,分别为垃圾源头分类条例及垃圾分类回收及管理条例。
他说,垃圾源头分类条例是针对住户及相关单位,至于垃圾分类回收及管理条例则是针对再循环垃圾回收商。
他也说,目前再循环垃圾回收商只获得地方政府发出的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始营业,并没有任何相关再循环垃圾回收执照,一旦宪报这两项法律条文,再循环垃圾回收商必须向地方政府申请执照。
他补充,这将有助地方政府更有效管理再循环垃圾回收商。
他指出,两项条文已提呈州法律顾问过目,他们将在3月末与槟州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曹观友、州法律顾问及两地地方政府法律顾问见面,探讨及修订这两项法律条文。
6月起生效
他说,一旦修订法律条文将会带入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局议会内寻求通过,便能生效。这两项条文附属在地方政府法令内,因为并非法令,因此无需提呈在州议会寻求通过。
他补充,虽说这两项条例将在6月1日正式生效,惟地方政府不会即刻采取行动,对付没有进行垃圾分类的住户或单位等,目前处于宣传期,6月1日才进入教育期。
重聘槟市厅员工助推动垃圾分类
槟州第一副首长拿督莫哈末拉昔则表示,一些已经退休的槟岛市政厅员工将会被重新聘请,以协助推动垃圾源头分类计划。
他为试点计划主持开幕时说,因为垃圾源头分类计划,是项大型计划,槟州政府非常关注此项计划,因此他们决定重新聘请部分拥有丰富经验的退休员工,让这些员工协助推动垃圾源头分类计划。
此外,大马酒店业公会槟城分会主席邱武林则表示,许多酒店在多年前就已进行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州内多数3星至5星级的酒店都进行这些工作。
他说,各自酒店有自己的作法,如今州政府正式推介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希望能统一垃圾源头分类做法。
他也表示,目前该公会属下共有60个会员,超过50%的会员已经在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工作。
槟州垃圾源头分类试点计划共分成8类,即乡区、高楼住宅、住宅区、人民组屋、酒店、商场、工厂及饮食业。
目前已经推介乡区、人民组屋及酒店的试点计划,相信在3月头可以推介所有试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