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槟州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佳日星指,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公会槟城分会不代表所有发展商立场,仍然有很多发展商有兴趣兴建价值15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计划,至今该委员会已经批准3项15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计划。
之前房地产发展商公会槟城分会主席拿督陈福星指,没有发展商有兴建售价15万令吉可负担房屋计划;惟过后陈福星发表文告否认此说法,并表示该公会是支持兴建可负担房屋的发展商会员。
对于此佳日星出席拉玛克里斯南幼儿园毕业典礼活动后,在记者会上回应此事情指出,早前槟州政府推出可负担房屋计划时,槟州政府没有强迫发展商必须根据槟州的房屋政策,而是让发展商自由决定是否跟从可负担房屋政策。
他说,州政府最近推出的15万令吉可负担房屋计划,也引起许多发展商的兴趣,有意兴建15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
他接著说,至今已经有3项每单位售价15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计划,已经获得槟州房屋事务委员会批准,而这3项发展计划都在峇六拜地区,惟发展商还未向地方政府呈交图测。
勿一味只想赚钱
他希望发展商不要一直想著如何赚大钱,反之应该有社会企业责任,因为很多槟城人已经无法承担在市场上售卖的房屋价格。
同时,他也重声,如果发展商一意孤行只想赚取更多钱,而他必定不会与这些发展商妥协。
他也补充,发展商公会槟城分会不代表所有的发展商,仍然有许多更有权威的公会组织,如槟州中华总商会,里面也有很多大型发展商。
他指出,虽然槟州推出售价15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计划,但槟州政府不会停止规定发展商兴建售价4万2000令吉的廉价屋和7万2500令吉的中廉价屋。
对于陈福星建议,州政府采取“先租后售”的概念,以协助穷人拥有自己的房子,佳日星表示,他非常赞同此概念,而州政府已经启动该计划,于威南兴建屋子后,然后出租给无法购买房屋的家庭,每个月只需缴付150令吉的租金,长达20年,过后屋子就属于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