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因撰写一篇文章,今日在煽动法令下被提控。他不认罪,由日落洞国会议员黄泉安以3000令吉保外,案展明年1月8日。
黄伟益被控于2015年2月10日在《光华日报》刊登的《烈火莫熄再响起?》评论文章,其中有5段句子,含有煽动成分,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
黄伟益的代表律师蓝卡巴星在庭上指出,基于黄伟益是丹绒区国会议员,身为人民代议士的他不会因此潜逃,5000令吉的保释金对黄伟益而言太重,因此要求以2000令吉保释金保外。
最终地庭法官依布拉欣允许黄伟益以3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并择定案件于2016年1月8日续审。
文章中被认为具有煽动成分的句子包括,“当年阿都拉无需因为赢了全国大选,在排除了所有政治威胁后,才将安华从监狱内放出来。我们这个国家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我们要的是政策改革,而不是人为的昙花一现!”、“尽管安华如今要再次入狱,我想我们不能感受受挫,反之是时候再让我们高喊久违的烈火莫熄,再次点燃更多人心中的怒火,从当下一直喊到来届全国大选,让人民能够当家作主,而不再给愚蠢的政客一直牵著我们的鼻子走!”
槟州首长林冠英、行政议员曹观友、佳日星、彭文宝、林峰成、罗兴强、章瑛,州议员孙意志、林秀琴、雷尔、黄汉伟及丹纳等今日都到法庭声援黄伟益;同时槟州社青团团长胡佑强也偕同成员一同到场声援前团长。
林冠英在记者会上谴责说,这项检控含有政治意味,因为只有反对党议员被控上庭,反之发表极端言论,支持国阵的人士却没有被控上庭。
他说,他们谴责总检察署及中央政府,因为选择性检控;而此行为,再次证明国阵试图以法律手段封堵反对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