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下,若业主拖欠高楼管理费,将可面对罚款5000令吉、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槟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今日在槟州中华总商会“分层管理法令之不可能的任务”讲座会后的记者会表示,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已于6月12日开始在槟城生效,对于这项新法令,相信很多高楼居民还未真正了解其中的内容。
他说,该法令限定发展商需在交屋时发出分层地契,确保购屋者的权益,但同一时间,该法令也赋予共管机构(JMB)权利,对付拖欠管理费的业主。
他表示,在相关法令第78条文及第79条文下,若业主拖欠管理费,其共管机构有权通过分层管理仲裁庭,向业主采取行动。
他说,若罪名成立,拖欠管理费的业主将会面对高达5000令吉的罚款、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他表示,继联邦直辖区及雪兰莪后,槟州是国内第三个拥有最多高楼建筑的州属。而在槟州各高楼单位中,往往准时缴交管理费的只占60%至70%。
他以槟州政府管理的人民组屋为例,被拖欠的管理费高达1400万令吉,并且数目是一再增加中。
可追讨逾10年费用
他说,州政府明白一些低收入居民,是真的没有能力缴交管理费。不过,若被查到有能力还却故意拖欠管理费的,州政府一定会发信,追究到底。
他表示,不管是住在政府组屋或私人住宅,希望市民开始有所醒觉,了解若拖欠管理费,是可能会被判坐牢的。
他也提醒市民,以前共管机构只能追溯拖欠6年的管理费,但在新法令下,是无限制的,甚至可以追讨逾10年的管理费。
他说,由于这是一项崭新的法令,他在上两个星期有与土地局、建筑物委员会(COB)、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局展开对话。
接下来,也必须多举办对话会,以让所有政府机构了解及执行该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