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4日讯)霹州森林局局长拿督罗斯兰强调,由州政府批准用于独中及其他源流学校进行“以地养校”计划的2629公顷土地,并非森林保护区,因此报导该地段开发破坏生态,绝对是荒谬的说法。
他是针对马来报章《阳光日报》日前引述非政府组织之大马环境之友(SAM)指控宋溪森林保留区,遭开发而引发破坏生态问题的报导,作出上述澄清。
罗斯兰周五在霹州政府大厦召开记者会指出,大马环境之友的指控毫无事实根据,因为该组织所言的地段并非在森林保留区的范围内,而是属于其他用途的地段。
“该组织所言的地段原本确实是森林保留区,但这是很早之前的事,如今已获得州政府的批准,让州内宗教学校、泰小和独中作为‘以地养校’计划用途,地段广达2629公顷。”
他告知,上述获批务农的地段位置,只是在森林保留区的毗邻,而且两地之间的距离尚有2公里之遥,同时该地已列入2020年马登巴冷县地方发展计划内,属发展区。
“此外,在2012年召开的第68届国家土地理事会议里,已同意批准大马半岛各州总达43万9189公顷土地作为森林园坵(Ladang hutan)计划,以进行种植橡胶木供应家具制工业。”
开发林区非集水区
他说,在霹州广达100万公顷森林保留地,原则上同意拨出10%(10万公顷)森林地作为上述用途,但后来州政府只批准5%(5万6503公顷)。
“同时截至今年7月,在上述的5万6503公顷的森林地中,所批准进行橡胶种植区计划只有9926公顷,全都是由霹州森林委员会及州行政议会会议通过。”
他强调,该局非常谨慎监管伐木活动和处理森林保护事务,所以经营者需有森林园坵管理规划,及合法伐木业者则需严格遵守条规,一旦违例即会遭到当局对付。
罗斯兰续说,伐木者除了需分阶段砍伐树木外,树龄不足,树干阔度不符合标准的树木,都不能砍伐,同时获批开发的地段,也需距离森林保留区至少2公里,因此他呼吁民众若发现伐木及土地开发活动越过缓冲区,可向当局投报。
另一方面,针对土地开发及发展计划导致水源污染的说法,罗斯兰则说,获得开发的林区地段皆非集水区,因此不会有水源污染的问题产生,因为树林、水坝、蓄水池、野生动物栖息地等都是在森林保留区。
出席者还有该局森林园丘助理努艾珊和下霹雳森林局官员沙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