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质疑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批准让马来西亚爱国者基金会(YPNM)拍卖“爱国者”(Patriot)车牌的决定,已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及《反暴利法令》,因此,促请大马竞争委员会及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采取行动,调查廖中莱及马来西亚爱国者基金会。
黄伟益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开放竞标车牌原本是陆路交通局的工作,如今却在没进行公开招标下,把这个拍卖工作交给一个疑与中央政府有政治关系的非政府组织去进行,明显已违反《2010年竞争法令》。
他说,如果政府真的想透过这种方式去协助非政府组织筹款,那他相信国内仍有其他基金会更值得帮助。
他质疑,仅仅一个“Patriot1”车牌就成功以130万8000令吉的高价拍卖,这些收入原本应该进入国库,如今却落在马来西亚爱国者基金会手上,令广大国民蒙损。因此,他促请大马竞争委员会秉公调查发出这项批准的廖中莱。据《2010年竞争法令》,触犯条例的非企业机构,将被判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最多5年监禁。
另外,黄伟益说,马来西亚爱国者基金会为“Patriot1”车牌设下最低100万令吉的叫价,相信已违反《反暴利法令》,促请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必须调查。
他举例,在今年5月,国内一家面包店将松糕涨价30仙,就被罚款11万令吉了,那如今这种一个车牌叫价最低100万令吉的情况,当局又会否采取行动?
另一方面,黄伟益促请内陆税收局及关税局介入,向马来西亚爱国者基金会课税。
指爱国者应报税
他说,根据估计,马来西亚爱国者基金会应该可以从竞标Patriot车牌上,取得介于1000万令吉至1500万令吉的收入。
因此,马来西亚爱国者基金会有义务向内陆税收局呈报这笔收入,并缴交税收。如果该基金会没主动报税,黄伟益促请内陆税收局上门采取行动。
另外,黄伟益说,马来西亚爱国者基金会出售“Patriot1”车牌取得130万8000令吉收入,因此,应该向政府缴交6%消费税。
他表示,凡每年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者,必须注册消费税。如今一个车牌就获售百万令吉了,因此,应当被征消费税。
黄伟益将在今日通过传真及致函方式,向大马竞争委员会、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内陆税收局及关税局,投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