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对国阵追问发展商捐献300万令吉的事项,槟州财政署预算部主任哈希玛指出,300万令吉并不是由Klassik Tropika发展有限公司捐献,而是由马星集团所捐献,并且已收缴槟州文化理事会帐户。
她今日发文告说,槟城国阵主席邓章耀再一次制造恶劣的谎言,谎称槟城州政府没有秉持能干、公信、透明(CAT)的施政方针,并胡乱指控能干、公信、透明的施政方针已“死亡”,因为Klassik Tropika发展有限公司捐献“州古迹基金”300万令吉,而州议会期间回答浮罗勿洞州议员提问的书面回答中,并没有“州古迹基金”的存在。
不曾设古迹基金
其实在上周举行完毕的州议会,由浮罗勿洞州议员所提起有关“州古迹基金”的问题共有两道:
1.“州古迹基金”是在哪个会议之下成立,并由哪一个单位掌管;自“州古迹基金”成立,共收到了多少捐献?
2.“州古迹基金”的目的为何?该基金如何善用?还有Klassik Tropika发展有公司捐献给州古迹基金的300万令吉,是何时确切移交?
文告说,州议会中提供的答案是对的,州政府并不曾成立州古迹基金的帐户。2003年在1957年(第61条法令)财政程序法令第9(1)条之下,曾经成立“古迹中心委员会基金”帐户,不过这个帐户因为不活跃及较后成立乔治市世界文化遗产机构之后,已经于2013年关闭。
当该帐户关闭的时候,剩余351令吉4仙,已转归槟州收入帐户。至于第2个问题,既然“州古迹基金”并不存在,因此,诚如州议会答案中所言,没有任何一方作出任何捐献,并且没有任何问题。
哈希玛说,州政府不曾接受300万令吉捐献,所以州政府不会去承认本来就不曾存在的指控。州政府确实曾获得来自马星集团300万令吉捐献,以充作古迹用途,该捐款已于2011年9月收缴槟州帐户。而指控当中的Klassik Tropika只是马星集团的子公司。
她说,300万令吉的捐款是在槟城州文化理事会名下,以便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弟44(6)条之下,豁免被征所得税。该笔款项目前还在槟城州文化理事会的帐户中,并由槟州财政司拿督莫达掌管。
“希望上述所提供的事实,能解决这项课题,因为这根本就是毫无根据的指控,目的只是要诋毁州财政署每年都受到国家稽查司称赞的财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