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随著国内的陪月中心经常出事,加上槟州近乎所有陪月中心属非法营业,为此,州政府冀卫生部尽速草拟指南,让陪月中心业者按照一套标准作业程序进行营业,也让有关指南作为地方政府日后批准陪月中心设立的参考指标。
双溪槟榔区州议员林秀琴今日在议会口头问答环节时说,据槟州卫生局数据显示,全槟共有23所陪月中心,槟岛和威省各有16所和7所,惟仅威省的4所陪月中心,因坐落在商业中心而获得营业执照。
她表示,据悉州内的陪月中心业者之所以非法营业,是因为近乎所有陪月中心是在住家内营业,除了要承担高额转换建筑用途费,还必须付钱租用停车位和摩哆位。
“州政府是否能宽松对待州内的陪月中心业者,包括降低转换建筑用途费用等?”
按标准程序作业
掌管槟州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的行政议员章瑛今日在议会口头询问环节后表示,实际上陪月中心与托儿所、幼儿园无异,皆需要在中央部门制定的指南下操作。
因此,她说,州政府已建议卫生部尽快草拟指南,在指南中阐明陪月中心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设立隔离间、空间大小规范、使用器具卫生、须拥有专业婴儿看护等。
章瑛也解释,一旦有了一套指南,业者可按照标准作业程序营业,也可成为地方政府参考指标,以批准陪月中心设立,让使用陪月中心的民众能够受到保障,而有关指南预料将于今年内完成草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