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解为何中央政府不愿津贴发展商,这将协助减轻购屋者的负担。
他驳斥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及的发展商将把过渡期的利息加入屋价及提高屋价一事,反之应该固定可负担房屋的价格,如20万至40万令吉,就算实行发展商承担利息计划,也不会影响这些已被固定的屋价。
他也批评这次的财政预算案没有顾及低收入者,尤其是中央政府没有协助这群人士借款房贷。
他说,经过多年后,我国政府开始关注首次购屋者,但却没有为他们提供房贷方面的协助。
“房贷等于房子的钥匙,如果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就等于拿不到房子的钥匙。”
他指出,虽然政府提供两年每月200令吉减轻摊还房贷的负担,若低收入者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又如何购买房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