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森州王室爆发罢黜风波,林茂酋长官邸发文告强调,州行政议会的决定或媒体声明,不能凌驾《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也不能通过行政决定,让一份已被森州习俗与酋长理事会(DKU)裁定无效的罢黜宣言重新生效。
森美兰第22任林茂酋长拿督哈山阿都哈密说,如此重大的王室事务,必须严格依据《森州宪法》处理,而不能单凭行政决定或媒体声明作出裁定。
他披露,关键不只是四大酋长是否拥有选举或罢黜森州最高统治者的权力,而是有关权力是否完全按照《森州宪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行使。
“拥有某项权力,不意味著可以忽略行使该权力时所规定的程序。”
哈山阿都哈密续说,《森州宪法》第10条规定,在行使涉及罢黜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前,必须遵循相关程序,其中包括是否已进行全面及完整的调查。
他表示,DKU已表明有关调查从未进行,而端姑慕里兹殿下也没有获得通知或陈述意见的机会,因此有关罢黜宣布存在根本性的程序瑕疵。
他强调,根据《森州宪法》第16(3)条,DKU针对马来习俗问题所作出的意见属于最终决定,且不得在任何法庭受到挑战。
“DKU于7月31日及9月13日已作出决定,认定4月19日的罢黜宣言无效,并指出4名签署者中有3人按照各自辖区习俗,不具备合法酋长身份。”
他称,DKU同时重申,端姑慕里兹殿下仍是森美兰最高统治者。
因此,哈山阿都哈密认为,州行政议会或行政议员会议的决定,不能推翻DKU有关习俗的决定,也不能超越《森州宪法》的规定。
针对州务大臣拿督依斯迈拉欣在有关宣言上的签名,他也指出,其合法性同样受到质疑。
他披露,州务大臣此前已公开表示,签署有关文件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作出,并已针对事件报警。
“因此,不能仅凭州务大臣已签署文件,就认定有关宣言完整有效。”
他进一步指出,州行政议会虽然拥有本身的行政职能及权限,但不能通过集体决定或媒体声明,取代、忽略或补足《森州宪法》规定的强制性程序。
“如果第10条规定的条件从一开始便没有获得遵守,之后作出的行政决定,并不会自动恢复或补救有关程序上的瑕疵。”
此外,哈山阿都哈密也援引《联邦宪法》第71条及第181条指出,相关条文保障州统治者及森美兰州统治酋长的宪法权利、特权、权力及管辖权,因此不能以此排除《森州宪法》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及程序。
他再度强调,所有各方都必须尊重《森州宪法》、DKU的权限及其所作出的决定,并维护森州王室及传统习俗的尊严。
“任何个人、行政机构或行政议会会议,都不能凌驾于《森美兰州宪法》之上。”
他也呼吁各方维护森州和平,避免采取任何可能造成州政府行政混乱,或影响王室及森州传统习俗尊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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