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吉隆坡高庭裁定,MYAirline联合创办人拿督吴焕华及其关联实体所运营的投资计划,属于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必须向206名投资者偿还总额6755万6087令吉的投资款项。
代表原告的扎里夫尼扎慕丁律师楼发文告指出,高庭法官梁伟鸿于7月16日,在被告已接获诉状却未出庭应讯,也未提交答辩书的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
高庭认定,吴焕华及与其有关联的实体所运营的投资计划,实质上构成一个单一的生态系统计划和经济实体,而吴焕华是整个运作的幕后主使。
“投资者签署的投资协议自始无效,被告向投资者宣传为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投资产品,实际上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认定被告曾向投资者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根据判决,吴焕华及其关联实体必须共同及各别承担责任,向所有投资者偿还全部投资款项,并支付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判决前利息,以及每年5%的判决后利息。
同时,高庭谕令被告交出所有银行户头和财务往来的完整资料,以便投资者律师追踪资金流向,并展开追讨工作。
高庭也谕令被告支付8万令吉堂费。
根据案情,206名投资者声称,他们于2018年至2023年期间,在被告诱导下,通过合作融资协议、可赎回优先股认购协议等不同投资工具,参与该投资计划。
他们声称,被告当时承诺每月可获得固定回报。
2025年2月28日,他们提起民事诉讼,并将吴焕华及另外30个实体列为答辩人,当中包括个人、公司、一家律师楼和一家伊斯兰教义谘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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