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9日讯)吉隆坡高庭裁定Myairline创办人兼大股东拿督吴焕华及旗下4家公司欺诈罪成立,必须向一群投资者偿还800万令吉。
此案由15名投资者入禀法庭,要求追讨投资款项,将吴焕华、i-Serve Online Mall、Bright Moon Venture PLT、Trillion Cove Holdings Bhd,以及QA Smart Partnership PL,列为答辩人。
原告在2年前提起诉讼,指相关公司起初按月支付回酬,但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却相继拖欠,尽管收到律师发出的追讨信函,仍未履行。
《今日自由大马》报道,原告律师萨奇普利特拉吉指出,法官梁伟鸿(译音)认定吴焕华须为欺诈行为承担责任。
他说,法官裁定吴焕华是骗局的幕后主谋,并引述他在2022年11月16日举办的网络研讨会上所坚称的“一切运作合法”。
法官梁伟鸿强调,吴焕华也没有披露其公司曾因无执照收取存款而遭到罚款,违反了《金融服务法令》。
“答辩方并未对原告证人的证词提出质疑。”
原告另一名代表律师阿曼达则表示,高庭判决令人感到欣慰与喜悦,许多人因这场投资诈骗计划承受了沉重打击。
她说,这项裁决传递出明确信息,即诈骗与欺诈行为的肇事者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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