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总检察署表示,之所以决定不再就对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的17项洗钱逃税控状的无罪判决提起上诉,原因在于如果案件继续上诉至上诉庭,胜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对于撤回上诉罗斯玛洗钱逃税案的决定,总检察署发文告解释指出,已于今年10月30日接获来自高庭的上诉纪录,并在全面审阅判词后作出上述决定。
根据总检察署的说法,关键考量因素之一是,若上诉继续进行,鉴于能够证实指控的关键证人已经死亡或下落不明,检方将无法像刑事审讯所要求般,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案件成立,从而使上诉无法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针对被告的罪行无法得到证实。”
“在决定不上诉之前,总检察署检视了案件的所有主要方面,包括事实和法律问题。因此于2025年12月9日入禀撤回上诉通知书。”
总检察署于12月9日撤回挑战高庭判决的上诉,使罗斯玛得以摆脱涉及700万令吉的12项洗黑钱控罪,以及5项逃税控罪。
不过总检察署澄清,撤回该上诉的决定,并不会影响其他尚在进行诉讼的案件,包括罗斯玛涉及的太阳能供应项目弊案,此案件目前正在上诉庭审理。
“被告涉及的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的太阳能项目,高庭于2022年9月1日裁定3项贪污罪名成立,并被判处10年监禁及9亿7000万令吉罚款。”
“该判决的执行已被暂缓,目前在等待上诉庭对被告上诉的裁决结果。”
总检察署也重申,将独立、公正与廉洁履行检控职责,所有决定皆基于法律与现有证据为依据,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共利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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