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台湾网红谢侑芯猝死案至今未有定论,综合报道与警方发出的信息,案发现场唯一在场者为大马歌手黄明志,使到舆论关注度高涨。
在“名人效应”下,这起命案引发网友网路“吃瓜”、网路热议是正常不过的事,但执业律师覃祖斌提醒,每个人在未定罪的前提下,都是无罪的,促网民谨慎留言。
“网民就此事在网上发言时需保持谨慎态度,否则若警方证明有关人士不涉及命案,后者之后可对指责其杀人的言论提告诽谤。”
覃祖斌在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也点出,如今有许多人似乎忘了无罪推定精神,倘若人们断言他人有罪,形同“人人皆法官”的话,那么世界也不需要警察、律师及法官,亦将破坏司法制度的公正性。
以谋杀角度调查 未必只能用谋杀罪提控
在台湾网红谢侑芯之死案件中,警方没在命案发生第一时间就以谋杀角度调查;对此,覃祖斌解释,死者先是因心脏问题而被归类为猝死案,而通常当案件归类为猝死案时,警方就需要找更多死因。
“之所以警方隔了一段时间才将此案以谋杀角度调查,一定是他们找到新证据,但不代表最后就只能用谋杀罪来提控。”
在覃祖斌看来,据现有的报导及警方回应,目前而言,“死无对证”是黄明志在此案中最吃亏的一点,因为无人能核实其讲述的内容,若如黄明志所述呼叫救护车等举动,则有一定加分。
“谋杀罪有3大因素要符合,即有人死、嫌犯的行为造成死者死亡及谋杀的意图。
然而,目前(综合目前所知的报道与警方发布的信息)还没有看到任何他的行为直接造成女死者死亡,所以很难证明有谋杀的成分。
此外,如果没有(调查出)谋杀的意图,因此也存在转向其他控状。 ”
对于药物检验呈现阳性,覃祖斌则指出,若证明死者体内有毒品成分,亦会对唯一在场者不利,但亦不排除辩称双方自愿吸食的可能性。
覃祖斌提醒,若民众无辜面临相同局面,首先必须留下证据,最直接的方法便是,从发现死者开始便进行录,拍摄自身后续行动,同时联系救护车,此举可保护自己避免陷入不利的局面。
至于此案是否可能被引渡至台湾,他表示,马来西亚与台湾未签署引渡条约。
“即使台湾展开调查,我国仅会提供一些资讯协助台湾执法单位,但大马并没有责任把黄明志送至台湾,让其接受台湾法庭判刑,毕竟任何人在大马犯罪,大马法庭有权判刑。”
他表示,如果女死者家属接下来对调查结果不满,可以申请重新验尸。 再加上他们是相关方,接下来若黄明志被控、审讯,他们也可以申请在旁听审,确保一切都符合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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