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称探讨消费税(GST)与销售及服务税(SST)的结合,引起商家及消费者关注;对此,税务及会计专家拿督孔令龙认为,这两套税制不应并行,若要结合的话,应以SST为主,并融入GST的部分优点。
孔令龙指出,若部分商品及行业采用SST、部分采用GST,将导致税务机制混乱,从来也没有国家如此行事。
“既然政府强调采用SST,且暂不重启GST,那便将GST税制的一些优点融入SST。”
他在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认为,若政府采取这种混合模式,也必须考虑中小商家的承受能力,避免增加小型企业的负担。
“如果政府做了这个混合性的GST跟SST的,为避免小的商家混乱,政府可以提高对商家的门槛,比如:100万令吉以下的销售额的商家,不需要SST或者是GST。”
他指出,虽然本届政府难以在任期内完整推出一套新的税制,但相信这种混合模式的税制则仍有可能能在本届内落实。
模式不陌生 商家无需重新培训
针对相关措施会否增加商家负担,孔令龙认为,由于我国曾落实GST,商家对进项税及销项税制度并不陌生,现有会计软体已经具备相关功能,因此不需要添购新软体,也不需要重新培训。
他说,税制也必须从商家、政府及人民三方面考量。
他指出,从商家角度而言,需要的是比较简明、简化、明了及透明的税制,而GST的进项税及销项税机制不会增加产品或物品的成本。
“至于政府方面,如果不是全面改革税制,而是针对部分产品或服务采用GST机制,关税局目前已有完整系统,对GST机制并不陌生。”
他说,相关做法也能协助政府增加收入,而电子发票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是一项好处。
至于人民方面,孔令龙认为,需要考量GST是否真正推高产品价格,因此政府需要妥善执行反暴利措施。
“ 这个《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要执行得妥当,物价就不会乱乱起。所以这些都是要多方面的管制的。”
GST透明度收入高 当年退税执行出问题
孔令龙提到,GST在透明度及增加国库收入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该税制于2017年最后一年实施时,已取得约440亿令吉收入;若GST没有被废除,考虑到通货膨胀、收入增加及消费增长等因素,至今的税收总额估计可达约700亿令吉。
“当年引起商家反弹,主要是执行上出现一些问题,尤其是退税方面。当时设有退税特别户口,原定在14天内退还相关税款,但这却没有兑现。”
他补充,虽然政府预计我国今年的SST税收总额大约600亿令吉,仅与GST预测税收总额相差不大,但这得益于政府扩大征税范围及调高部分项目税率,因此不会造成政府收入大大减少,然而这种做法不能长久。
“SST是一个较旧的税制,它只能扩大(征税)范围或者改税率, 但不能一直这样,不然某些东西会很贵,同时鉴于政府行政开销不断增加,所以要将GST融入SST,使其税收效率提高。”
孔令龙以电子发票为例指出,电子发票在某程度上已具备当年GST税务发票的作用,因为买卖双方都需要申报交易,有助于减少漏税。
“除了电子发票这种外部机制的辅助外,SST也需要加强管制、落实精准补贴及税务优惠。”
他指出,政府可以选择部分服务及环节,采用类似GST的机制。
物流运输服务可采GST模式
此外,孔令龙也以物流及运输服务为例说,无论是制造商、分销商或零售商,都会涉及运输费用,因此政府可考虑将相关运输服务纳入类似GST的模式。
“每一个商家,不论他是在制造商、分销商或者是零售商,他都有运输费用。如果把它挪成GST的这个模式,这是可行的;若要扩大该机制,政府也能选择一些环节,如制造商。”
他解释,若采用类似GST的模式,相关服务及环节便可实施进项税及销项税抵扣,同时也能掌握相关服务的使用者。
他说,政府也可以针对部分商品继续采用SST模式,例如:奢侈品、昂贵手袋及手表等,直接征收SST,而且相关税款不设退税机制。
“就好像一些奢侈产品,比较很贵的包包、手表等,这个我们不要像以前的GST。我们直接就有一个SST,他不论是10%,或者是提高到15%或20%,他是不能退税的。”
此外,他说,必需品则可维持免税优惠,例如食品及医疗服务,借此兼顾GST与SST的优点。
“那些必需品就免,就好像食品,还有医疗服务,这个也是一个混合性的,就拿到GST跟SST的好处。”
他表示,大马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包括印度、加拿大及中国。
他说,印度先前同时存在销售税及GST,可以参考该国如何逐步转向类似GST的税种;加拿大部分省份采用增值税,部分省份则采用销售税;中国则在电子发票方面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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