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高庭今天谕令,将首都一片面积达9723平方公尺的土地拥有权,转移至巫统名下。
巫统的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告诉法庭,作为申请人的巫统与作为答辩人的联邦直辖区土地和矿物局注册官,已同意庭外和解;法官罗兹玛瓦随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有鉴于此,法庭把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记录在案,(土地转让)在30天内进行。”
巫统的另一名代表律师诺哈兹拉也有出席今日的庭审。
根据媒体获得的和解庭令初步文本,阐明信托故敦达因、敦慕沙希淡、敦马哈迪医生及已故丹斯里沙努西朱尼名下的土地,过户及注册在巫统名下,连同所有相关的权利、权益及拥有权,符合1966年社团法令第9(b)条文。
巫统执行秘书拿督莫哈末苏马里在3月6日入禀原诉传票,要求法庭宣判,4人以信托方式持有位于吉隆坡市中心第51区第40地段的土地,应根据巫统党章第27.1条款转让给巫统。
此外,巫统要求联邦直辖区土地局注册官执行该庭令,在产权文件中备注。
根据苏马里的支持宣誓书,根据附表17,志期2015年10月27日的土地拥有权转让申请,连同志期2015年10月22日的宣誓书一起提交,获得上述4名领袖的确认及签署。
“其中2名信托人,即沙努西和达因分别在2018年3月9日即2024年11月13日逝世。达因的死讯已广为人知,因为该消息已通过各种平台传播,包括线下和线上管道,如社交媒体、新闻网站、报纸、电台和电视台。”
苏马里指出,巫统主席、署理主席及总书长,已通过志期2015年12月10日的宣誓书,同意将该土地从先前的信托人持有权,重新登记至巫统名下。
他提到,联邦直辖区土地及矿物局局长办公室在志期2015年12月28日的信函指出,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已批准将土地持有权从信托人转移至巫统。
他也说,然而由于地契上的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相符,因此,过户申请在2017年5月18日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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