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联邦政府与砂拉越政府今日签署联合声明,国油与砂拉越石油公司达成谅解,将根据联邦和砂拉越州法律的规定,联合开展石油和天然气。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砂拉越总理拿督巴丁宜丹斯里阿邦佐哈里今日发表联合声明,强调联邦政府与砂拉越政府将共同致力于国家及砂拉越的石油与天然气产业发展,并尊重双方相关法律的共存与协调。

联合声明指出,为了马来西亚联邦、砂拉越,以及全国油气产业的整体利益,双方达成以下关键共识:
(1)联邦与州属法律共存
1.1 所有与砂拉越州内天然气分销相关的联邦与州法律,将被视为可并行实施,并应获得所有相关业者包括国家石油公司及砂拉越石油公司的尊重。
1.2 国家石油公司将继续依据《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履行其在全国范围内的职责与义务。
1.3 双方将继续合作,共同制定有利于国家的框架,以兼顾国家利益与砂人民的期望。
(2)砂拉越石油有限公司为砂拉越天然气集成商
2.1 砂州政府依据《2016年石油开采条例》第7A条,正式任命砂石油有限公司为州内天然气集成商,任期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
2.2 此项任命是砂拉越州行政权力的一部分,所有涉及州内天然气营销、分销及供应的单位都必须给予尊重。
2.3 就砂拉越州天然气供应和销售而言,砂石油有限公司在与的职责与此声明一致。
2.4 至于国家石油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第三方就上游作业至液化天然气出口所签署的现有合约,将不受影响。

(3)合作框架
3.1 国家石油公司与砂石油公司应就扩大业务合作进行磋商,以满足砂拉越的州内天然气需求,具体领域如下:
(a) 为支持砂拉越天然气路线图,就实施每日12亿标准立方英尺天然气项目开展联合合作;
(b) 国家石油公司和砂石油公司可共同实施其他绿色能源、氢气和发电项目,以符合砂拉越成为东盟地区能源枢纽的愿景。
3.2 所有合作讨论将以技术与商业可行性为前提。
(4)声明具一体性
此项声明被视为联邦政府与砂拉越政府在资源管理和能源主权上的重大协调进展,体现双方在多层次合作上寻求共赢的政治意愿。
安华表示,通过签署宣言,涉及的石油行业的两个实体将为了共同利益而携手前进。
“我们能够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签署)一份联合声明,这将使与国油公司与砂拉越公司达成谅解和联合行动,以国家利益为目的开展(联合)石油和天然气活动,并完全符合现有规定,即砂拉越法律和联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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