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国会人权、选举及体制改革委员会主席兼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建议,将政治献金的申报门槛从原先的3000令吉提高至2万5000令吉。
他说,根据选举犯罪法令第19条文,候选人的竞选开支上限已从2万令吉提高至6万令吉,因此该会认为,单一捐款人不应提供超过25万令吉的资金,以确保政治献金制度的公平性,避免金钱影响政治决策。
“如果你举办年度筹款晚宴,那么所有人都必须申报。因此,我们提议将申报门槛提高至2万5000令吉,并设立25万令吉的最高捐款额度。”
梁自坚强调,《政治献金法案》的核心目标是防止政府被捐款人掌控。
他表示,除了公开披露捐款来源,该委员会也建议对捐款额度设限,以避免富豪透过钜额捐款换取政治权力,并举例,美国曾有亿万富翁公开捐赠一亿美元后,出任内阁部长,这种情况不应在马来西亚发生。
他提及,在某些国家有长期掌权超过60年的执政党,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公众资金几乎不支持较小的反对党。
“因此,为了促进民主,我们必须鼓励公民捐款,这是一种平衡的考量。”
他也表示,各单位虽一致认同《政治献金法案》禁止接收外国捐款,但在企业与公司的界定上仍存挑战,尤其是如何判定企业是否属于外国捐款。
他举例,部分企业虽然在马来西亚注册,实际上却由外国控股。
“因此,目标可以确定,但在细节上的调整却是个难题,问题不仅在于公司注册地点,而是应深入探讨企业的控制权,例如类似贝莱德集团(BlackRock)这类跨国企业的股权结构。”
梁自坚是今午在隆市出席起草 《政治献金法案》政策制定会议时,如是指出。
梁自坚表示,除了外资界定问题,政治献金的报告机制也是一大挑战,他指出,机制应该只规范政党的财务,还是也应涵盖政党成员个人的筹款活动?
“如果某位政党成员在偏远地区,如沙巴和砂拉越的内陆地区,私下筹款却未申报,是否会让整个政党触法?”
惟,他补充,该特委会也建议政府为政党提供公共资金,以确保我国拥有健康的民主竞争。
“有多少捐款人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这样的要求是否反而会削弱民主,如果当某一个政党获得支持时,这个法令可能被用做压迫工具,使得规模较小的政党找不到捐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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