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示,政府同意修订《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简化和帮助任何欲举办集会的机构和团体。
他说,内政部将在来临的国会会议提呈和平集会法令的修正案,并将该法令的第11条文删除。
根据和平集会法令第11条文,除了宗教集会、出殡或在指定集会场地所举办的集会之外,集会的主办方应当取得集会地点持有者的同意,才能在集会地点举办集会。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首相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马六甲市国会议员邱培栋的提问时指出,主办方者必须在集会前5天通知警方,好让警方维持治安。
根据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主办者需在集会前5天通知警方。
他补充,将停止所有与集会有关的调查,包括涉及大专生的人民厌贪集会,以及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法令(SOSMA)扣留犯的家属,在双溪毛糯监狱外发起绝食抗议的集会,警方皆不会对此采取进一步行动。
“和平集会是被允许的,涉及携带武器和禁止儿童参与集会的限制依旧适用。”
安华也说,政府并没限制集会主办方选择集会的地点,惟涉及安全敏感的的地区除外,包括国家王宫。
“所以才需事先通知警方,那警方才能与组织者对话,了解集会地点,预估出席人数,确保不涉及武器和确保集会后场地的清洁。”
“我保证从现在开始,除了需要在5天前通知警方外,无需任何批准。除了一些涉及安全的地点,(组织者)可更灵活地选择地点,而我也相信组织者将会与警方合作。”
安华提及,政府尊重言论自由,但所发表的言论含有诽谤元素,那政府将会对此采取法律行动。
他也列出集会申请获批的数据,2021年共有1606份申请获批,批准率为97.9%,2022年共接获1万2256份申请,其中有1万2123份申请获批,批准率达98.9%,而去年的批准率则为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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