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宣布,内阁今日同意该部提议,将通过修法对乱扔垃圾的轻微罪犯行为,处以社区服务的惩罚。
他说,将援引《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第672法令)、《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133法令)和《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法令)执行对乱扔垃圾的轻微罪行,落实社区服务的建议。
“房地部将拟定第672法令、第133法令和第171法令的修正案草案。”
他说,该部力争在2025年第一季度国会提呈相关修正法令。
倪可敏今日出席2024年房地部卓越媒体奖(AKeMEDIA)颁奖典礼时,召开记者会如是表示。
同时,他解释,地方政府目前能够援引第133法令对乱扔垃圾行为执法,而地方政府也可援引171法令颁布地方法规,对乱扔垃圾行为进行执法,惟上述法令均未涵盖社区服务的惩罚。
“清洁的责任完全落在政府身上。地方政府的罚款已不再对违法者起到阻吓作用,无法阻止他们重复乱扔垃圾的行为。”
“乱扔垃圾的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形象,还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并助长骨痛热症、疟疾和鼠尿病疾等由病媒传播的疾病。应对这一问题的主要挑战还包括民众意识薄弱,以及对公共卫生的漠视态度。”
“因此,为加强执法力度,应对乱扔垃圾者判处社会服务刑法。违法者需要穿上特别定制的制服,并按照规定的总小时数的社区服务。”
他还说,落实社区服务的目的,包括要让违法者反省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防止违法者重犯并遵守既定法律、教育违法者关注环境卫生,造福社区,以及减少环境污染的影响和传播疾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