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副部长古拉表示,若储户因欺诈而蒙受损失的资金,是源于金融机构自身的漏洞所致,则银行应承担全部责任。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伊党乌鲁雪兰莪国会议员莫哈末哈斯尼占的附加提问时说,这与国家银行(BNM)在加强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立场相一致。
他说,国行还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对每一起金融诈欺案件进行详尽且透明的调查,而这也是政府为应对令人担忧的此类案件采取的措施之一。
此外,古拉表示,部分民众对于个人资料或银行户头的变动不够警觉,例如在银行户头进行交易时,未能即时进行验证。
他强调,银行户头若未能即时验证,将很容易落入诈骗陷阱,从而面临巨额损失。
“如果他们在受骗当下未进行验证,这是个严重的问题。他们也不应轻易相信网上的通知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