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国家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发现,玛拉公司(MARA Inc)以虚高价格,购买在英国伦敦和澳洲墨尔本的房产。
公账会主席玛丝艾米雅蒂说,该机构是于2013年在墨尔本购入位于51号皇后街的达德利国际公寓(Dudley International House),以及333展览街(333 Exhibition Street)的房展,另外,在2014年于伦敦购入博蒙特公寓(Beaumont House),这些交易均未获得财政部批准。
尽管如此,她说,乡村及区域发展部则就上述问题求情,并将此事带到经济理事会定夺,接着则于2013年获准通过。
已带上法庭审理
她今日发文告说,反贪污委员会也介入调查上述弊端,目前则带到法庭审理。
“为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重演,公账会建议乡区部、人民信托局(MARA)、玛拉机构有限公司,以及玛拉公司,须确保海内外的投资建议,包括高价值资产如房产的采购,符合政府的最新政策,同时优先考虑国内投资。
“投资建议也必须取得财政部批准,以及遵守财政部的决定,以免置产弊案不再重演。”
她说,公账会是在今年7月30日至9月10日期间,展开3次的听证会得出上述结果,出席听证会作出解释的政府高层人员,包括国家副稽查司(企业)罗斯兰阿布峇卡、乡区部秘书长拿督莫哈末凯尔拉兹曼、MARA总监拿督斯里阿兹哈阿都马纳夫、玛拉机构集团企业策划主任拿督阿米尔阿兹哈,以及玛拉公司总执行长莫哈末法兹尔。
“公账会也认为,玛拉公司继2015年之后,再次申请将普乐米拉酒店的现有债务转换为股权,这种操作不应该再发生。
“有鉴于此,公账会建议乡区部、人民信托局、玛拉机构及玛拉公司,确保普乐米拉酒店有明确的规划,以期债务转股能为公司带来可持续发展的回报。”
公账会也向上述4个单位提出几项改善财况和投资的建议,包括针对产业估价制定完整和明确的方针,且必须确保所有发展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新能源项目以及市场营销计划,均按照既定的时间、成本、质量和预算完成,以实现较高的净利润。
“玛拉机构必须严格监管所有子公司,确保能够产生利润、偿还债务,并按照所设立的目标支付股息。”
文告说,玛拉公司也必须准备租赁产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免拖欠租金的问题重演,且不会形成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