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控方已针对前财政部长敦达因的夫人杜潘娜伊玛寻求永久取回其国际护照被拒而入禀的上诉申请,提出初步反对。
以拿督阿末再迪、拿督莫哈末再尼,以及拿督诺林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处理案件过堂时,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庭上告知此事。
“我方已(在7月24日)提出初步反对,这项初步反对定于今天进行聆审。我方也为该初步反对做好准备(陈词)。”
然而,法官阿末再迪说,法庭将在同一天审理控方的初步反对及娜伊玛的上诉申请,并择定11月28日为审讯日期。
“法庭先聆审初步反对及作出裁决。若我们不予以(控方)批准,那么我们将继续审理(娜伊玛的)上诉。”
高庭在3月22日驳回娜伊玛寻求永久取回其国际护照的申请。
作为申请人的娜伊玛要求检讨地庭在她被控未申报资产后,谕令其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的庭令。
法官拿督阿末巴仄裁决说,地庭法官的行动有效,未有任何不公义的情况,高庭维持地庭法官的裁决,并驳回这项申请。
今年1月23日,现年66岁的娜伊玛被指没有遵守反贪污委员会要求公开所有名下资产的娜伊玛,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以25万令吉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另外,必须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蓄意发表的宣誓声明,有违反贪会官员在2023年11月14日,向她发出志期同年同月8日的通知条款,即没有申报资产。
上述资产包括Ilham大厦、2家公司即Ilham大厦私人有限公司与新Ilham私人有限公司;2辆马赛地豪华房车、1间位于武吉东姑的房屋与4块地皮,还有在槟城与敦依斯迈花园各有的一块地皮。
娜伊玛被指在去年12月13日于反贪会位于布城的总部作出上述行为,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5年监禁及罚款10万令吉。
此前,娜伊玛获准暂时取回护照,以前往瑞士、新加坡、伦敦、威尼斯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