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6日讯)已故前财长敦达因妻子杜潘奈伊玛成功通过司法审核申请,撤销内陆税收局要求她缴纳3亿1382万令吉欠税的指令。
高庭法官埃娃瓦妮今日裁定,内陆税收局向奈伊玛追征2018纳税年度的附加税款3亿1382万令吉,已超出所得税法令所赋予的权限。
法官指出,所得税法令仅适用于本地所得收入,以及汇入马来西亚的海外收入。
然而,内陆税收局据以评税的数项美国房产早已出售,而庭上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出售所得收益曾汇回马来西亚。
“除非申请人(奈伊玛)在马来西亚收到出售(房产)的收益,否则不能被征税。”
“即使有关出售确实产生收入,也应是在相关纳税年度,即约30年前缴纳税款。”
高庭亦指出,奈伊玛被指增加其在Ilham Baru私人有限公司的持股,以及涉嫌以未申报收入偿还Ilham Baru、Ilham Tower私人有限公司及Welberton Private Equity Corp贷款的事项,早已于2018年获得解决。
法官指出,达因当时已就相关交易,在有关纳税年度缴清应缴税款。
“高庭认为,内陆税收局就2018纳税年度向她发出额外税务评估通知,在法律上是错误的,因为这构成了双重课税。”
奈伊玛随后发表声明强调,她一直都是一名负责任的纳税人。
“这项裁决表明,当政府机构滥用权力时,司法机构是人民可以信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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