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6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说,槟州宪法已规定首长只能担任两届,因此不存在曾担任两届槟州首长的人士,能够再次担任槟州首长。
陆兆福针对行动党前雪州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要求他在此事上阐明立场一事,他回应,行动党的立场是尊重槟城宪法。
“当有人说曾担任两届槟城首长的人,可以回来重新当首长,我觉得是有些荒谬的。”
“因为槟城宪法已经阐明,任何已经担任过两届(槟城首长)的人,都不能再次出任首长。”
他重申,根本不存在任何曾担任两届首长的人“回锅”继续担任槟州首长的问题。
陆兆福是在今日出席民主行动党卡巴星法律奖学金颁奖仪式后,如是回应。
日前,槟州首长兼槟州行动党主席曹观友抛下震撼弹,宣布不会在9月22日进行的槟州行动党改选中竞选州委,即不再蝉联槟州行动党主席一职。
根据槟州宪法第7条文第2(a)节阐明,任何时候曾经担任过两届槟州首席部长的人士,不得再出任首长。曹观友在2018年时首次担任槟州首长,而在2023年槟州选举后,再次被槟州元首委任为首长,即第二度担任首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