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今年8月开始分阶段落实电子发票措施,首阶段实行迄今已满月,据税务专家的观察,企业操作面对一些系统的问题、部分规范仍模糊,这让政府给予的6个月“宽松期”则有随时有可能变成“陷阱”,让将“宽松期”视为“蜜月期”的企业在往后面临遭罚款的风险。
其中,我国税务及会计专家拿督孔令龙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部分企业曾反映,在登录电子发票平台时存有权限模糊的问题,例如,公司授权予职员登入该平台处理电子发票事务,惟其登入权限却能够查看到公司过往的报税等敏感数据。
“这是系统瑕疵的部分,我们也已向税务局反映有关情况,相信在不久后有关问题能够获得优化。”
电子发票系统在执行首日曾出现短暂过载的情况,税务局也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问题,但难免会勾起企业对MyInvois平台存有安全疑虑。
据孔令龙所了解,税收局会进一步简化电子发票的上载流程,将在今年的第四季度或明年的第一季度推出类似MySejahtera的服务型应用软件,免费提供予企业及商家使用。
他认为,如此一来即能简化开具电子发票的流程,让中小企业与是商贩更容易掌握系统,有助于普及化电子发票措施。
“就像是疫情以前,很多年级比较大的人士都不会使用电子钱包,但是现在的小摊贩基本都能采取线上交易,这就是简化流程带来的好处,也能够解开大家对于电子发票的误区。”
他也指出,目前还有很多企业对于电子发票的概念模糊,但其实电子发票并不复杂,只是将开具发票的形式转为线上,并且与税收局的平台做链接,并不需要额外缴付其他费用来搭建网站或更换电脑来应对,并起早年落实消费税的措施还简单易懂。
他再次提醒,企业尽早适应电子发票的流程,并且在宽松期的半年内厘清操作误区,避免在之后混淆并增加遭开罚的风险。
企业勿将半年宽松期执法视为蜜月期
除了系统软件上有缺陷待优化以外,孔令龙认为,有关制度落实至今对需要企业自发电子发票(self-billed)的规范较多误区,再加上税务局给与的6个月宽松期执法,或令不少业者在半年后面对开罚风险。
他解释,非供应商的企业及商家在特定的情况下需要自发电子发票,以证明指出与开销的情况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你在国外购入货物时,即需要自发电子发票,以及向个人租赁房产时,亦需要自发电子发票以证明支出。
“当局是允许企业及商家在这半年内不需要开具电子发票,但必须开具在每个月月杪的合并性电子发票中,这一点有很多人不知道,所以我想这个误区是相当大的,我们也十分担心半年以后会造成混乱。”
孔令龙认为,这项误区易让从第二阶段的被执行群体,即年营收达2500万至1亿令吉的企业混淆,因此希望当局能够进一步厘清有关规范。
他也提醒,企业勿再将税收局给予的“执法宽松期”视为“蜜月期”,而是应该抓紧时间在这半年内,加强培训员工处理电子发票的操作,并在期间了解各项规范和反映问题,避免在宽松期以后陷入手忙脚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