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在昨日正式生效,该委员会表示,这标志著大马加强保护人权的重要里程碑。
大马人权委员会今日发文告说,这一重大成就强调了人权委员会对捍卫和促进所有国人人权的坚定承诺。
文告指出,人权委员会法令修正案当中包括11项关键条款,旨在增强委员会工作的有效性和范围,分别是:
1. 加强委员会的职能
2. 加强儿童委员会事务专员办公室在委员会管辖的职能
3. 委任委员会成员
4. 委任一名首席儿童事务专员和2名儿童事务专员
5. 酬劳
6. 行为守则
7. 调查仲裁庭
8. 向遴选委员会支付津贴
9. 当局和相关人员有义务告知所采取的行动
10. 与调查相关的权力
11. 条例
文告表示,修正第4条文亦赋予大马人权委员会新的责任和权利,包括依照法律规定与这些场所相关的指南,有权探访任何拘留所、机构或其他地点、必要时可向拘留所、机构或其他场所提出建议,以及确保若遵循与这些场所相关的法律条规或指南中的程序,委员会探访任何拘留所、机构或其他场所时,不会受到场所负责人的阻挠。
文告指出,修正法令证明为加强该委员会的职责和运作能力所付诸的努力,通过这项修正案,该委员会如今能更好地解决广泛的人权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监狱改革、种族歧视、仇外心里、宗教自由和原住民、阿萨尔人和无国籍人等弱势群体的个人权利。
同时,人权委员会亦向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致以最深切的谢意,感激阿莎丽娜在推进法治方面的坚定承诺和领导能力。
“她的承诺对于成功提呈和辩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三份年度报告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也感谢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古拉,为促进大马人权所付出的努力。”
文告提及,人权委员会年度报告的辩论强调了广泛的人权问题,从边缘化群体的经济和社会保护到心理健康意识和监狱改革。
“这项修正案证明了人权委员会认真致力于确保大马的平等、问责制和人权标准的持续改进。委员会仍致力于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机构、民间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实施重要建议并推动有意义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