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今日表示,根据大马城市乡村规划局统计,我国半岛目前共有534个具有翻新潜能的地区,城市翻新预计将带来3553亿令吉的总发展价值(GDV)。
他今日在吉隆坡会展中心举行的东盟-中国建设部长圆桌会议的建筑、房屋与城市发展高水平论坛上发表上述言论。该论坛旨在探讨加强东盟与中国在城市翻新的合作与发展。
倪可敏指出,“建筑物就像人一样,都有老龄时期,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一旦年久失修,翻新将变得尤为重要,尤其像吉隆坡这样的城市,若不进行翻新,20年后这座城市将会有更多难以维护的老旧城区。”
我国的城市化率在预计在2024年达到85%,如果一成不变,这将进而产生许多老旧城区被忽视和破败的问题。”
“未来将提呈的《城市翻新法》将专注在四个层面,包括城市重建(urban redevelopment)、城市更新(urban regeneration)、城市振兴(urban rejuvenation)和城市保护(urban conservation)。在持续翻新城市的同时,我们将确保具有历史和文化意义的建筑获得保留。”
倪可敏透露,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城市翻新的法案,目前的城市翻新实施依循现有法律,即国家土地法典(828法令)、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318法令)、2013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757法令)、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172法令)、国家遗产法令。
为此,房地部已制定了《2023年城市翻新实施指南》。草拟的《城市翻新法》借鉴了新加坡、韩国、中国和香港,旨在为城市翻新和重建提供全面的法案。
倪可敏表示,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将在城市翻新法实施过程扮演不同的角色:
1) 联邦层面:制定城市翻新政策;进行政策可行性研究、概念计划、开发组件和发展商。这旨在确保业主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护,并给予获准翻新建筑的业主适当的补偿。
2) 州和地方政府层面:成立“城市翻新委员会”和“城市翻新技术委员会”,以促进城市翻新的实施。
目前,城市翻新项目已开始在吉隆坡、槟城和新山等地区实施。
他举例,1Razak Mansion和孟沙南城(Bangsar South/Kampung Kerinchi)是目前成功的城市翻新案例。目前需要确保高效的城市资产管理确保城市翻新的可持续性发展。
倪可敏也在论坛中强调,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在开幕致辞针对确保城市翻新得以落实的7项标准即:
(i) 完善的法律、政策的协调和统一
(ii) 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
(iii) 能力和知识共享
(iv) 社区参与和包容性
(v) 具可持续性和韧性设计原则
(vi) 科技的创新与使用
(vii) 透明和问责制
倪可敏也在论坛上表示,中国在城市翻新中的速度和规模令人瞩目,“中国速度”是一个非常值得学习的素质。我国和中国的合作将在城市翻新领域设立新的基准,以期将来为全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出席论坛的嘉宾包括副首相法迪拉、论坛主持人马来西亚政府可持续性城市发展顾问拿督斯里东姑麦慕纳、房地部长倪可敏、中国城乡与建设部长倪虹,以及印尼公共工程和房屋基础设施融资局总监特里奥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