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2024年第2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原定去年分批交付给大马消拯局的21辆紧凑型消防车(CFRT),因配件规格与供应协议不符而延迟交付,最终迫使整份采购供应协议重新草拟及签署。
报告指出,有关供应协议涉及1亿4580万令吉款额,是于2020年由大马消拯局与一间供应商签署,并获得经济策划单位批准。
在原本的协议下,有关供应商必须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5年10月8日,分27期,为大马消拯局供应总计150辆紧凑型消防车。
本该在去年7月20日至12月8日之间,分5个阶段供应的21辆消防车,总值2041万令吉,却因发现配件规格与签署的供应协议不符,至去年12月31日仍未成功交付到消拯局手中,延迟天数达23天至164天。
报告提及,随著规格的变更,供应商已提交新的供应时间表和付款时间表及附加协议,有关新的协议在去年12月21日获得财政部批准,并于今年1月31日签署。
新的采购供应协议生效后,供应商须从今年1月31日至2028年7月30日,分批交付150辆紧凑型消防车予大马消拯局。
报告指出,首3批总计9辆消防车今年4月30日前陆续交付,首3批消防车费用经于今年5月9日陆续支付,金额逾810万令吉。
另一方面,总稽查司报告揭露,位于沙巴纳巴湾(Nabawan)及必达士(Pitas)的消拯局及宿舍,建设工程不仅无法按期完成,大马消拯局也没有向有关承包商索取延误违约金(LAD)。
报告指出,截至去年12月31日,上述两项工程已分别逾期2年6个月12天(纳巴湾消拯局及宿舍)及5年11个月6天(必达士消拯局及宿舍)。
报告并没有列明上述两项工程涉及费用,仅列出纳巴湾消拯局及宿舍工程自去年9月26日停工为止,完成98%工程进度,必达士消拯局及宿舍截至去年9月25日已完成91.8%进度。
根据大马消拯局最新的工程进展,两项工程皆还未完成,由收尾承包商继续工程。
对于上述两项不足,国家总稽查署建议,大马消拯局须确保设备供应及建设工程如期交付及完成,以免影响服务品质。
另一方面,针对大马消拯局没有第一时间发出消防违规报告,以及后继跟进商家是否有遵照当局指示这一疏漏,总稽查署敦促,当局必须更严厉执法,以便让总检察署针对违例商家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