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引用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公正党大会上的致辞,以加强居家服刑特赦令附录存在的证明。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纳吉透过沙菲宜律师事务所,在5月25日向吉隆坡高庭提交宣誓书,称身兼公正党主席的安华,在4月21日公正党大会上的致辞,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御准特赦令附录的存在。
据早前报导,安华在当天表示,政府不会质疑前国家元首的决定权,而国家元首作为赦免委员会主席拥有最终决定权。
不过,安华当天并没有交代居家服刑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在纳吉宣誓书中,引用了安华致词的逐字稿,致词短片则收录在DVD光盘中。
“影片中的信息,结合逐字稿及英文翻译,清楚表明首相的致词谈到有关特赦令附录的事宜。”
“安华致词的日期与本案申请日期( 4月1日)有关,而媒体和民众当时也围绕著该附录进行激烈的讨论。”
“很明显,首相在致词中,根本没有提到主要的特赦令,而是试图质疑该附录的有效性,但却避免提及附录的名字。”
“从致词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总检察长错误地劝告首相,即除非特赦局与第16任国家元首议事期间曾具体讨论和建议,否则特赦令附录的谕令无法生效。”
高庭允许纳吉提呈宣誓书
今早,吉隆坡高庭允许纳吉纳入他和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的宣誓书,虽然总检察署此前以过晚提交宣誓书为由,提出反对。
民事法庭原定于今日决定纳吉能否就特赦令附录提出司法审核,也裁定延至7月3日。
纳吉于4月1日入禀高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寻求政府等七造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曾下达让纳吉居家服刑的指示。
他将内政部、监狱局总监、总检察署、纳闽与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一同列为第一至第七答辩人。
副首相阿末扎希于4月9日提交宣誓书,支持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申请。
旺罗斯迪于5月21日入禀宣誓书,是目前第二位已知对此事入禀宣誓书的巫统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