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从今年10月1日起,所有从新加坡入境大马的外国车辆,皆需申请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
他指出,若外国车辆在入境我国前未申请准证,将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7)条文,一旦罪成可处以最高2000令吉的罚款,或最高6个月的监禁。
“此外,任何未持有外国车辆入境准证的外国车辆,陆路交通局有权禁止其入境马来西亚。”
他表示,这项新规适用于柔佛新山的两个关卡,既苏丹依斯干达大厦(CIQ)与苏丹阿布峇卡大厦(KSAB)。
陆兆福今日于部门召开记者会时说,这项政策实际上早在2019年便已开始实施,但当时政府面临著系统与技术尚未完善等难题,同时又遇上了新冠疫情的爆发,因此才展延至今。
“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7)条文下,若外国车辆在我国尚有未处理的(违规)事项,陆路交通局亦有权禁止其离开马来西亚。”
他呼吁,外国车辆车主应在新规开跑之前,把握时间申请、安装、激活外国车辆入境射频识别标签(VEP FRID),以免在入境大马时面临困难。
“射频识别标签的费用是10令吉,有效期则为5年。”
他提及,根据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只有7万新加坡注册车辆,申请及激活了射频识别标签,至于已申请但尚未安装及激活的新加坡注册车辆,则超过了20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