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强调,有关公民权修宪案的弃婴事宜,内政部至今仍在听取各方意见,目前尚未有最终定案。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土保党峇当鲁巴国会议员莫哈末沙菲占的提问时说,政府并未剥夺弃婴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各方不应就此斥责政府。
“即使弃婴无法在《联邦宪法》第19B条文下获得公民身份,在第15A条文下弃婴亦能得到公民权。”
他指出,虽然这需要向政府申请,但只要相关手续齐全,当局便会考虑授予其公民身份。
“因此请不要再说,政府否决了弃婴获得公民身份的权利。”
赛夫丁续称,目前政府仍在与各阵营的党鞭接触,以寻求此事的最佳解决方案。
“我与各党鞭都进行了接触,当时机成熟时,我们将会一同对此事作出最正确的决定。”
目前朝野国会议员在此事上出现两派意见;一派认为,无论弃婴父母是谁或在在何处出生,皆需给予公民权;另一派则提倡依据我国法律处理。
“政府需权衡朝野议员间的两种不同意见,当我们将修订案提呈国会时,一定会邀请议员参与辩论,以确保孩童的权利获得保障。”
他补充,鉴于无法确认弃婴父母的身份,因此在弃婴问题的处理上需存在两项假设,第一是寻获地点便是出生地点,第二则是弃婴由大马永久居民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