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警告,3款化妆品因含有毒成份,即日起在我国禁售,民众受促避免购买与使用。
“这三款化妆品分别是,Toner Treatment EWSB、N Glow EWSB、Glory Cosmetics Facecream。”
卫生总监拿督莫哈末拉兹今日透过文告称,第一款化妆品含有对苯二酚与维A酸;第二款化妆品含有对苯二酚、维A酸、倍他米松戊酸酯;第三款化妆品则含有汞成份。
“卫生部药剂服务高级总监已勒令下架上述化妆品,并禁止在我国贩售。”
他指出,汞元素可被人体吸收,并对肾脏与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因此禁止将汞用于化妆品中。
“而含有苯二酚、维A酸、倍他米松戊酸酯成分的产品属于受管制药物,需在专业人士的建议下使用,否则可能会产生副作用。”
莫哈末拉兹警告,商家需立即停止销售和分销这3款化妆品,否则将会抵触《1984年化妆品及药物管制条例》。
“一旦罪成,初犯者将可处以最高2万5000令吉的罚款,或最高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将可处以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补充,至于违法的初犯企业,最高可罚款5万令吉,重犯则可罚款最高10万令吉。
“目前正在使用上述化妆品的民众,若出现任何不适和不良反应,需立即停止使用,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