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长拿督阿米占表示,该部正在进行“柠檬法”的可行性研究,以让消费者在收到受损或不符合质量和性能标准的车辆时,拥有索赔的权利。
“这项研究完成后,我们将会在部委层面做出政策决定,然后再实施法律框架的改进。”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民主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提问时,如是表示。后者提问表示,内贸部是否有意引入“柠檬法”,以保障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后,发生损坏的权利。
“我们需要时间来进行这项研究,或是否加强现有的消费者保护法案。”
早前,阿米占也说,政府正在初步审查和调查制定有关“柠檬法”的可能性,并分析国际惯例,以便将其调整为适合本地使用。
“柠檬法”是一种法律补救措施,最初源自于美国的消费者保护法,主要是在保障汽车买主的权益。
“柠檬法”的名称起源于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罗夫(George A. Akerlof)所发表的一篇经济学论文,因为这缘故,对于出厂后有瑕疵问题的汽车,通常也会称呼其为“柠檬车”(Lemon Car)或直接就称为“柠檬”。
截至目前,美国、新加坡、韩国、中国和菲律宾等国家已采用这项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