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再次敦促政府停止修改与公民身分有关的联邦宪法,包括影响弃婴地位的宪法条文。
她今日发文告指出,该修正案是在开倒车且令人担忧,因为无国籍人士的权利被剥削并无关联邦宪法,而是因为国民登记局(JPN)的程序不完善、复杂、歧视性的官僚做法,以及缺乏透明度的结果。
她认为,政府需要集中资源培训登记局官员,以便有效处理公民身份申请并消除官僚主义和歧视性问题。
“虽然律师公会支持政府修改联邦宪法,让大马籍母亲在海外产子自动获得公民身份,但这项特别关于’无国籍儿童’的修正案只不过是伴随著各种障碍和理由的怜悯。因此,律师公会的立场是,政府提出的修正案是开倒车的,政府需要认真考虑各方的意见来停止这项修正案。”
昨天,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昨表示,我国的人口组成中有350万人乃外籍人士,因此他准备修改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3部分第19B条文,该法律修文目前是通过执法为弃婴提供公民身分。
对此,谢依琳认为,“执法”一词将导致弃婴被排除在自动取得公民身分的机制之外。
“修正案也将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3部分第1(a) 条文删除“永久居民”一词,将导致永久居民父母所生的孩子成为无国籍人士,并且将不再获得基于“执法”而取得的公民身分。其他被认为是倒退的修正,包括联邦宪法第26(2)条文,将“结婚日期” 一词改为“公民日期”,以及联邦宪法第15(A)条文的修正,即将公民登记申请的 年龄限制从21岁降低到18岁。 ”